摘要:近日,吉水县乌江镇某自然村在修建祠堂时,发现地下埋有古老银元,现场几名群众发现后当场瓜分一空。村民认为,在村里挖到银元,就是村里的,应该村民集体所有!于是,打电话报警,请警察来帮忙“平分银元”!地下发掘出土埋藏物,这种情况屡见不鲜,可它们一...
近日,吉水县乌江镇某自然村在修建祠堂时,发现地下埋有古老银元,现场几名群众发现后当场瓜分一空。
村民认为,在村里挖到银元,就是村里的,应该村民集体所有!于是,打电话报警,请警察来帮忙“平分银元”!
地下发掘出土埋藏物,
这种情况屡见不鲜,
可它们一见光
往往就被人觊觎而遭到哄抢,
因为很多人认为,自己挖到的东西
就是自己的;本村出土的东西,自然属于本村所有。
那么,事情真的是这样吗?出土银元可以平分吗?
简要案情回顾
民警接警后立即出警并通知镇政府工作人员一同赶赴现场。
经调查,泥工李某、刘某及挖掘机驾驶员孔某与村民阮某在修葺宗祠挖掘地基时,发现地下有少量银元,四人见眼下无人,便将银元瓜分。李某私存了15枚银元,刘某私存了14枚银元,孔某私存了2枚银元,阮某私存了10枚银元。
经耐心劝导后,李某,刘某,孔某,阮某四人将私存的41枚银元全部上缴。
随后,民警将上缴银元送至吉水县博物馆做鉴定。专家初步鉴定:此批出土的银元有墨西哥银元、晚清银元、袁大头银元、孙中山银元等四种,属于一般性文物。这些银元应该归国家所有。
(博物馆专家对银元进行鉴定)
为安抚群众情绪,民警还专门请博物馆专家为群众解读群众的疑问:为什么银元不能平分,而属于国家?
法律解析
◇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、隐藏物归国家所有。
我国《民法通则》第79条规定:“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、隐藏物,归国家所有。
而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〉若干问题的意见》第93条规定,公民、法人对于挖掘、发现的埋藏物、隐藏物,如果能够证明属其所有,而且根据现行的法律、政策又可以归其所有的,应当予以保护。
◇在埋藏物中,有些是具有历史、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,这些文物无论从哪里被挖掘出来,都不属于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,而应依法归国家所有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、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,属于国家所有。
◇哄抢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、行政、刑事责任。
来源:吉水公安